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推动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发展,促进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提升,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中部地区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 73号)及《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O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十五次党代会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强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以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于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为重点,加大继续教育培训投入力度,创新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机制,推进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我省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综合素质和创新实践能力,拓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结构,建设中部地区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打造天下英才重要首选地,为推进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优质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聚焦国家和我省经济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紧紧围绕我省乡村振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等重大战略, “2+6+N“产业布局和有色金属等14个重点产业链,以及教育、科研、医疗卫生、宣传文化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发展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规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培训,采取专项培训、综合培训、集中授课、在线学习、专题研修等多种形式,每年重点培训3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于专业技术人才,并以此带动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作的全面开展。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现有施教机构、行业协会学会,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三、主要项目
(一)高级研修项目
紧扣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深度服务科技强省、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结合我省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和优势学科、专业,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计划,面向省内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举办若于期国家级高研班和20期左右的省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其中数字经济和乡村振兴类高研班应确保一定比例),培养培训2000 名左右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为相关专业领域专业技术 人才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帮助他们开拓专业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促进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实施办法:每年部署征集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由各地区、部门或单位按照要求申报省级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经专家评审后确定年度研修计划,列入高级研修计划的项目实施单位按办班要求筹备举办 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 高级研修班实行免费培训,不向个人收取培训费用,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在现有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鼓励企事业单位自筹经费申报举办高级研修项目并纳入高级研修项目 计划。 申报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遴选,择优推荐。 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产业发展、部门职责组织实施地方、部门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建立国家、省级、省直部门、地方相衔接的高级研修项目体系,各级财政应给予必要经费保障。
(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
针对各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大规模、广覆盖、高质量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和 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培训是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等能力提升培训;专业科目培训是指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行 业特点和发展趋势,立足科技前沿,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为主要内容,以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为目标,每年编制学习指南,制定并实施各专业领域知识更新工程培养培训规划,明确学习方向、学习任务和具体科目,各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按照学习指南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各专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在推进各专业领域继续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应围绕新时代发展要求,加大对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创新能力。
实施办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确定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指南,提供公需科目参考目录及相关课件,供各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使用。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各行业领域对人才发展需求和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系列设置,根据所辖专业技术领域发展需求,科学确定本行业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规划,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南,组织开发行业人才培训包,指导开展行业人才培养培训。 知识更新工程涉及的主要部门及专业技术领域有:省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宣传文化与新闻出版领域;省教育厅负责牵头高等教育、中专、中小学教育及教育研究领域;省人社厅负责牵头技工教育、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省工信厅负责牵头装备制造、冶金机电、化工纺织等综合工程技术与经济系列领域;省财政厅负责财会领域;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负责国土空间规划、测绘与土地资源管理领域;省生态环境厅负贵牵头环境保护领域;省住建厅负责牵头建设工程、园林绿化领域;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牵头交通工程、道路桥梁领域;省水利厅负贵牵头水利工程、水土保持领域;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乡村振兴局负贵牵头乡村振兴领域及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农技推广等领域;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牵头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图书资料、艺术等领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牵头医疗卫生、疫情防控与公共卫生管理领域;省应急管理厅负贵牵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检测、计量与标准化领域,省药监局负贵牵头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管领域;省林业局负责牵头林业工程与自然保护区等领域;省地质局负贵牵头地质地矿、岩土工程领域;省科学院牵头负责自然科学研究领域;省社科院负责牵头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抓好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各地、各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各相关领域学习指南要求,组织部署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 培训,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所在专业技术领域学习指南要求积极参加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要建立人才培训工作机制,完善培训服务内容,定期报告工作情况,主动对接行业领域人才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人 才培养培训活动。 各行业主管部门于每年年底将年度执行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计划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数字经济人才培育项目
落实省委省政府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部署,围绕江西电子信息产业链发展、推进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重大成果转化试点示范工作和虚拟现实产业等重大项目需求,面向虚拟现实、移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北斗、区块链、制造业数字化、服务业数字化、农业数字化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实施规范化培训和评价,提升从业人员数字技术水平,壮大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
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协调数字经济人才培育 项目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 项目实施办法》,在实施国家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基础上,组织实施江西省数字经济人才培育项目,指导开发新职业培训教 程和培训大纲,实施规范化培训和评价,分职业、分方向、分等级稳步推进数字经济人才培训评价工作。 数字经济人才培育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确定数字经济人才培训机构目录、评价机构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 培训机构优先遴选国家级、省级专 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坚持市场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按照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师资建设,开发教学课程,配套软硬件教学环境,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严格学员考勤管理,对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学员进行结 业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评价机构优先遴选相关职业标准开发单位或行业组织、龙头企业,组织师资和考评员培训,建设考核题库,规范考核流程,严把标准质量,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员进行专业技术等级考核,为考核合格人员颁发数字经济人才专业技 术等级证书。
(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依托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现有施教机构,根据工程培养培训任务要求,分期分批推动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基地管理,建立交流合作、考核评估及奖励退出机制,构建布局合理、专业齐全、运作规范的继续教育基地网络。 加快推进培训项目、专家师资、教材课程、数据库开发、课题研究和在线学习平台等的建设,促进资源整合,提升施教水平。
实施办法:每年由各单位按要求申报设立继续教育基地,经审核批准后运行,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业务指导。 经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培训机构,方可以国家级或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名义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原则上从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中择优推荐。 鼓励各地各部门给予必要经费支持。 人社部门要建立完善工作督导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和检查工作,努力提升继续教育基地人才培养培训的质量水平和社会效益。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工程实施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类指导的原则,采取年度项目计划管理的方式进行。 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简称省指导协调小组),负责全省工程的组织领导工作,审定发布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工作部署。 省指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全省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工程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工程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评估,并作为下一年度任务安排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 各设区市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指导协调小组,有关重点领域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成立指导协调 小组。 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25号)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要 求,规范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 员知识更新工程,完善配套措施,提供有力保障。 各设区市(县、区)人力资源部门要统筹协调、明确任务、指导监督。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充分协调,密切合作,依据行业发展需要开展知识更新继续教育。 各单位要支持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活动。
(二)支持人才培训。 开发建设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管理。 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参加培训学习、学时申报与查询、业绩折算与核定)、继续教育基地培训、高级研修项目举办及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等项目等情况,均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定后的学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任务的依据,并实现系统打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证书。 完善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聘用)、职业资格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 实行“人才十项目"的培养模式,主动对接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重大建设项目。 推进“互联网+继续教育“,推动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全覆盖。 重视发挥企业作用,加强用人单位人才培养培训与工程培养培训任务的衔接,在实践中集聚和培养创新型人才。 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程培养培训项目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要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办法,数字经济人才培育项目及培训、评价机构等信息列入我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两目录一系统”;参加数字经济人才培育项目、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
(三)强化经费保障。 工程经费主要由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等多元构成。 政府经费主要发挥对工程经费投入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承担的工程项目任务由同级财政予以 保障,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整合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项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做好政策衔接,确 保重点项目的实施。 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展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和数字经济专业技术人才培育项目要突出公益性、示范性,按照弥补成本、以支定收的原则合理合法合规确定收费标准,培训师资、开发课件、升级教学设备和网络教学平台等经费可从基地补助经费列支。 加强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各用人单位按规定比例提取职工培训费,保障本单位开展工程项目支出。
(四)严格监督管理。 制定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对入选的工程项目和承办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工程项目开展情况进 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建立工程人才培养培训评估体系,及时跟踪考核工程社会效益和实际效果。 加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建立完善配套制度,确保培养培训资金专款专用。
各地各部门要以继续教育考核工作为抓手,指导用人单位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学时审核、登记管理制度,实现继续教育规范化管理。 要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升创新实践能力,自觉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情况作为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申报评定更高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五)稳步推进实施。 工程采取分阶段、分步骤、动态调整的方式组织实施。 2022年,研究制定《江西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启动工程实施工作;2022 2025年,逐步落实工程各项工作,大规模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活动,推动制度改革与机制创新;2025-2030年,全面开展工程各项工作,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巩固成果,加强薄弱环节,适时调整重点方向,力争在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上有突破;2030年,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