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文件精神,组织研究提出在学校贯彻落实的工作措施。
(二)贯彻执行学校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组织编制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有关执行情况。
(三)建立健全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组织研究提出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举措,有组织地开展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四)承办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业之间战略合作的往来事务,组织或参与学校与地方政府、企业之间订立战略合作协议,并监督检查有关事项推进落实情况。
(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动学校全面服务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协调推进学校助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开展。
(七)完成学校交办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其他事项。